住宅面积74840㎡(其中保障性住房11230㎡,回迁房27106.5㎡,商品住宅36503.5㎡)、旅馆业建筑17560㎡、商业300㎡、商务公寓17800㎡、公共配套设施7790㎡。
有效期:2020年02月17日至2020年02月24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