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朋网 住朋网 住朋网

批复汇总|地块起始价调整、凯旋领域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等批复

来源:新房直卖平台_ 贵港住朋网 反馈/举报 2021年11月18日

 近日,相关部门网站发布了多条国有土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的批复,小编给大家汇总了一下,涉及地块起始价和竞买保证金的调整、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等等的批复。下面就一起来了解吧!

1.调整了2021年第二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价和竞买保证金

同意调整该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和竞买保证金:挂牌出让起始价由14529万元(折合290万元/亩)调整为12525万元(折合25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由2906万元调整为2505万元。

资讯配图

宗地坐落:贵港市解放路与桂林路交汇处东北角

实际出让面积:33399.61㎡(折合50.099亩)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

容积率:>1.0且≤3.0

绿地率:不小于30%

资讯配图

2.西江农场安置用地贵港凯旋领域建设项目等3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

微信截图_20211118155147.jpg

(1).贵港市西江农场安置用地贵港凯旋领域建设项目(A区)

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贵国地划书〔2018〕004号)地块,位于贵港市江南大道与康平路交汇处东北角,土地面积为62792.13平方米(折合94.188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存在超过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构成闲置土地。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因受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地质勘察发现地下有岩溶发育区需重新调整设计方案的影响而闲置,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二条规定,对上述闲置土地作如下处置:

延长项目用地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长不得超过一年

(2)贵港市西江农场安置用地贵港凯旋领域建设项目(B区)

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贵国地划书〔2018〕005号)地块,位于贵港市江南大道与康平路交汇处东北角,土地面积为69464.52平方米(折合104.20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存在超过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构成闲置土地。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因受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地质勘察发现地下有岩溶发育区需重新调整设计方案的影响而闲置,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二条规定,对上述闲置土地作如下处置:

延长项目用地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长不得超过一年

(3)西江农场安置用地(园博园北侧地块)(C区)

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贵国地划书〔2018〕024号)地块,位于贵港市江南大道与康平路交汇处西北角,土地面积为34051.93平方米(折合51.078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存在超过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构成闲置土地。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因受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地质勘察发现地下有岩溶发育区需重新调整设计方案的影响而闲置,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二条规定,对上述闲置土地作如下处置:

延长项目用地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长不得超过1年。

3.港南区南江社区河南小区二期生产生活留用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同意将位于贵港市同济大道与江二路交汇处西南角、实际用地面积62125.10㎡(折合93.188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贵港市港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南江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贵港市港南区南江社区河南小区二期生产生活留用地项目建设使用,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微信截图_20211118154546.jpg

4港南区八塘街道湴村社区生产生活留用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同意将位于贵港市南环路与江三路交汇处西南角、实际用地面积33348.46㎡(折合50.023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贵港市港南区八塘街道湴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贵港市港南区八塘街道湴村社区生产生活留用地项目建设使用,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微信截图_20211118154707.jpg

01.jpg

  • 意向楼盘:

  • 姓名:

  • 手机号:

提交意向登记
作者:管理员 | 责任编辑:蔡凯林
    点击加载更多
    住朋网提示您

    您还未登录,请先去登录后再发表点评

    预约看房

    手机号
    姓名
    资讯点评
    分享到
    分享到QQ、微信等,请使用浏览器、微信、QQ的分享功能进行分享,您也可以复制以下链接进行分享。
    收藏
    在线咨询 0
    长按识别二维码
    0771-96355

    贵港住朋网微信公众号(查看更多)

    电脑端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反馈/举报

    申明:楼盘信息由开发商提供,最终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

    举报电话:0771-96355 | 举报邮箱:zpgy@zp365.com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南宁市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