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通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网上提取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自2020年6月1日起,我中心先行开通部分银行“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业务(其余银行也将陆续开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北海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市区农村信用社等四家银行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申请条件
(一)一个家庭有多笔房贷的(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每年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其中的一笔房贷;
(二)若选择偿还商业贷款且在上述四家银行办理过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正常偿还商业贷款期间(不含提前还贷),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三)2018年7月新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后,在我中心前台办理过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业务的缴存职工,方可通过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或官方微信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若不符合上述条件,职工须前往我中心各业务网点柜台申请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以后年度便可按上述规定网上申请提取。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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